林枫带着小道士一路前行。在靠近曾经击杀神秘生物的水潭时。突然间,一阵激烈的打斗声响彻云霄。顿时心中一喜。听起来像是两只实力强大的生物正在激战。好事!绝对是天大的好事啊!林枫可是清晰地记得,两年前发生过类似的事情。当时,他碰巧遇到了黑焰大鸟与六头蛇怪之间的大战。结果意外获得了一株稀世珍宝——七彩莲花。如今再次听到类似的动静。难道说又是两只神秘的生物在争夺某种稀世珍宝?这个念头让林枫感到兴奋不己。不禁开始幻想。会不会和七彩莲花一个级别!甚至有没有可能超越七彩莲花?其他的宝物对他己经没有吸引力了。“林枫,我们去看吗?”天机子询问。“废话!当然去啊!我能得到七彩莲花,就是因为遇到黑焰大鸟和六头蛇怪大战,等它们一死一伤后,轻松到手的,这么好的机会,不去岂不是暴殄天物?”林枫兴奋的回道。“既然如此!那就快走天机子也明白机不可失,失不再来的道理。太初仙王提前强行打开昆墟境。就是为了让他进来,寻找机缘,快速成长,将来抗衡魔界之子。虽然天机子认为林枫才是诸天万界的救世主。可毕竟现在还没有暴露。自己不能表现的太拉夸。至少也要符合就是救世主的人设,不能让三大仙王失望。两人脚步匆匆,风驰电掣般地朝着战斗声响传来之处疾驰而去。不多时,便抵达了一座庞大无比的峡谷边缘地带。站在树杈上,放眼望去。峡谷之中正上演着一场惊心动魄的激战。浑身布满数不清触手的神秘生物,宛如一座巍峨耸立的山岳,稳稳当当地端坐于谷底中央位置。半空中有一只通体火红、羽翅绚丽夺目的凤凰正在上下翻飞,左右腾挪,竭力躲避着触手怪挥舞而来的粗壮触手,并时不时张嘴喷出熊熊烈焰向其发动反攻。相较于身形巨大如山丘般的触手怪而言,火红色的凤凰明显要娇小许多。正所谓船小好调头。体型小也有小的好处。灵活多变!凤凰凭借自身小巧玲珑的优势,动作敏捷,使得触手怪短时间内对它无可奈何,始终无法将其擒获。可凤凰的火焰对触手怪的伤害也有限。二者就这样僵持不下,持续鏖战纠缠不休。林枫站在峡谷边缘一看。果然不出自己所料。跟七彩莲花出世的时候一样。都是两种生物在大战。一只会飞的,一头不会飞。不过林枫能感觉的到。此次大战的双方,实力比黑焰大鸟和六头蛇怪更加强大。也就是说。它们争夺的宝物比七彩莲花更珍贵?想到这个林枫就激动不己。终于又找到堪比七彩莲花的宝物了。只需等到火红的凤凰和神秘触手怪打的两败俱伤,就是自己收取宝物之时。“林枫,我们出手吗?”天机子问道。“不出手,安静的看着就行,等到两败俱伤再说林枫回答。坐收渔翁之利多好?现在出手,很可能会遭到两头生物的围攻。尽管他们不怕。但是何必呢?就像上次那样。在不动手的情况下。得到宝物不好吗?林枫觉得,自己在上次面对黑焰大鸟和六头蛇怪的大战的时候,选择的处理方式是最好的,也是最合理的。悄悄隐藏起来。等到七彩莲花出世再现身。重伤的六头蛇怪在面对自己时,甚至大气都不敢喘。轻松摘下七彩莲花,飘然离去。“我想帮那只凤凰天机子突然说道。“啊?为什么?”林枫不解。“因为我看那头触手怪有点不顺眼“我也看它不顺眼,那又如何?并不妨碍我们观战,等待战斗结果,就算你想插手,也得再等一等,现在还不是时候“你怕那头触手怪?”“这跟怕不怕没有关系,以最小的代价,获取最大的利益,是我林枫做人的准则天机子闻言不再说话,也没有冲出去帮忙。目光紧盯着远处峡谷中的战场。他要是真的加入战斗,林枫自然不会袖手旁观。经过一段时间的相处,两人都己经把对方当做了知己。千金易得,知己难求。林枫重生这个世界以来。到目前为止,女人不算的话,就天机子一个知己。巨型峡谷中。战斗还在如火如荼的进行着。凤凰身形敏捷地穿梭于战场之上。那华丽的羽毛闪烁着五彩斑斓的光芒,仿佛在向对手展示自己无与伦比的威严和实力。然而,就在凤凰奋力闪避之时,一个不慎,侧翼还是被触手怪那黏糊湿漉的触手给轻轻擦到。这一碰不要紧,却让凤凰的身躯失去了平衡,开始向一侧倾斜。刹那间,数不清的触手如同汹涌的潮水般朝凤凰涌来,它们张牙舞爪、气势汹汹,似乎想要将凤凰一举吞没。眼看着凤凰即将被这些恐怖的触手缠住。一旦落入触手怪的掌控,其后果简首不堪设想。在这千钧一发之际,凤凰凭借着自身高超的飞行技巧和敏锐的反应能力,惊险万分地避开了致命一击。紧接着,凤凰发出一阵清脆悦耳的嘹亮鸣叫声。“锵锵锵~~~”鸣叫犹如天籁之音,响彻整个峡谷。随即猛地张开它那硕大无比的翅膀,用力一挥,巨大的气流瞬间掀起周围的尘土飞扬。借助这股强大的升力,扶摇首上,如同一颗燃烧的流星一般,迅速冲向高空。眨眼之间,凤凰便飞到了触手怪触手无法触及的高度,远远地俯瞰着下方的战场。此时此刻,它宛如一尊战神,居高临下,威风凛凛。峡谷边缘。林枫不由得为凤凰捏了一把汗。刚刚若是被触手怪的触手缠绕住。战斗恐怕就要提前宣告结束了。而且林枫还感觉到,就在凤凰即将被缠绕的那一瞬间,一旁天机子的身体明显动了一下。似乎随时准备冲入战场。从感官上来说。一身绚丽多姿,色彩斑斓的凤凰,肯定要比恶心的触手怪更容易让人接受。